我校2012~2013学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范围
凡在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二、三、四年级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未拖欠学校学费,符合相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均有资格参评。
二、评定要求
(一)先进班集体的评定要求
先进班集体参照《西安工程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班级总数的10%。
(二)先进个人的评定要求
1、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的基本评选条件为学习成绩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要求两学期均获得二等以上综合奖学金,且至少有一次获得一等综合奖学金。
2、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标兵必须从优秀学生中择优评选,且两学期智育平均分均在9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80分。优秀学生标兵不设名额限制,各学院要严格遵循评选条件。
3、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的基本评选条件为学习成绩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且必须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工作积极主动,两学期均获奖学金或表现特别突出者。
三、工作程序
(一)先进班集体须由各学院提出初评名单并附申报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二)先进个人申报者应在2012~2013学年各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和诚信评价等级为3A基础上,由班团组织民主推荐,提出初步名单,报各学院审核;学院须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后,再组织学生填写相应表格。
(三)各学院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的名单,须加盖学院公章。
(四)各学院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须于10月25日10:00前报学生工作部(处),逾期不交按自动弃权处理,学校不另行通知。
(五)学生工作部(处)将学院推荐的名单研究通过,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遵循评选条件,推荐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二)各学院要加大评选的宣传力度,在学生中形成一种激励与竞争的学习机制。
(三)在评选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凡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
附件:2012~2013学年先进集体、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012~2013学年先进集体、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 院 |
班级数 |
先进班集体(10%) |
学生人数 |
优秀学生(3%) |
优秀学生干部(1%) |
小计 |
纺织学院 |
57 |
6 |
1669 |
50 |
16 |
73 |
环化学院 |
49 |
5 |
1546 |
46 |
15 |
66 |
机电学院 |
59 |
6 |
1743 |
52 |
17 |
75 |
电信学院 |
61 |
6 |
1962 |
59 |
19 |
84 |
计算机学院 |
33 |
3 |
984 |
30 |
9 |
42 |
管理学院 |
49 |
5 |
1547 |
46 |
15 |
66 |
服装学院 |
137 |
14 |
3022 |
91 |
30 |
135 |
人文学院 |
18 |
2 |
515 |
15 |
5 |
22 |
理学院 |
26 |
3 |
754 |
23 |
7 |
33 |
艺术工程学院 |
56 |
6 |
1563 |
47 |
15 |
68 |
应用技术学院 |
48 |
5 |
1373 |
41 |
13 |
59 |
合 计 |
593 |
61 |
16678 |
500 |
161 |
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