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创建活动的通知》安排,2018年9月27日(星期四)将对各学院“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情况进行验收,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安排
本次验收工作分三个小组进行,验收人员由学工部相关工作人员和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工作的老师组成,具体验收时间、地点等安排见下表:
组别 |
验收人员 |
时间 |
学院 |
地点 |
第一组 |
冯翊 服装学院 新媒体学院 应用技术学院 |
8:30-9:30 |
应用技术学院 |
金花校区学院学工办 |
9:50-11:30 |
新媒体学院 |
金花校区学院学工办 |
14:30-17:00 |
服装学院 |
金花校区学院学工办 |
第二组 |
姚婕 管理学院 人文学院 理学院 电信学院 城市学院 |
9:00-10:00 |
纺织学院 |
临潼校区学院学工办 |
10:00-10:50 |
材料学院 |
临潼校区学院学工办 |
11:00-12:00 |
机电学院 |
临潼校区学院学工办 |
14:30-15:30 |
计算机学院 |
临潼校区学院学工办 |
15:40-16:40 |
环化学院 |
临潼校区学院学工办 |
第三组 |
郝树豪 纺织学院 材料学院 机电学院 计算机学院 环化学院 |
9:00-10:00 |
管理学院 |
临潼校区学院学工办 |
10:00-11:00 |
人文学院 |
临潼校区学院学工办 |
11:00-12:00 |
理学院 |
临潼校区学院学工办 |
14:30-15:30 |
电信学院 |
临潼校区学院学工办 |
15:40-16:40 |
城市学院 |
临潼校区学院学工办 |
二、验收内容
根据“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办法,需要各学院准备如下材料:
1.学院“优良学风示范班”评审汇总表;
2.班级“优良学风示范班”相关材料,包含班级自评表、班级当学年成绩、班级附加分材料、班级总结等。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活动的验收工作,并提供详实可靠的相关材料。对于存在的不足,认真查找原因,不断改进,扎实开展、认真落实学院、学校的学风建设工作。
2.请各学院指定一名具体负责本学院“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工作的老师作为验收人员,参与校级验收工作。
3.请各组验收人员按照时间安排准时在接受验收的学院学工办集合。
4.请各学院按照前期《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创建活动的通知》安排,于9月28日至30日期间开展本学院“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答辩会,并于9月30日下午16:30前将学校验收合格的“优良学风示范班”评审汇总表和本学院“优良学风标兵班”答辩推选工作情况说明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教育管理科。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