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全体辅导员:
根据《学工系统两校区值班备勤调整方案》和学校要求,为切实加强金花、临潼校区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稳定安全,着力营造平安、有序的育人环境,现就两校区辅导员值班工作作以下要求,请全体辅导员严格执行,请各学院、相关部门抓好督促落实:
一、值班时间、地点
辅导员实行24小时值班和定时签到、集中制度。临潼校区签到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为19:00,周六、周日或节假日为9:00。签到地点为临潼校区1号公寓楼C段1层辅导员值班室。金花校区签到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为20:00,周六、周日或节假日为10:00,签到地点为主楼1013辅导员值班室。除正常签到外,值班辅导员还需定时集中一次,反馈汇总值班信息,并做好工作记录,集中时间:周一至周日均为22:00,值班人员必须按时签到、集中。
二、辅导员值班职责
参加两校区值班,确保学生稳定安全是我校辅导员的重要职责之一,全体辅导员要严格按照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
1. 巡查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运动场所等,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和学生安全;
2. 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生活状况,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生防火、防盗、晚归等的安全意识及养成教育;
3. 接待学生来访,及时解决学生问题,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
4. 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学工部、研工部、保卫处和相关学院报告,如遇学生突发疾病或意外受伤等情况,若校医院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拨打120将学生送到医院治疗并注意自身安全;
5. 完成值班期间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6. 做好当日值班记录和次日交接班工作,尤其是对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的交接工作。
三、辅导员值班要求
1. 辅导员值班遵循“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金花校区每组第一人、临潼校区每组带班处级干部为值班组长,是当日值班第一责任人,负责值班期间所在校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要对值班人员进行任务分工,安排好值班室坐班、校园巡视等工作;
2. 学工部、研工部负责两校区辅导员值班安排、协调落实,并不定期抽查辅导员值班到岗和工作记录情况。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调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值班,应于至少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向学工部申请调班(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学院同意,学工部部长批准后方可调班,且每年度调班不得超过4次;
3. 各学院、相关部门是学生教育管理的直接实施单位,要加大对辅导员值班纪律的管理力度,确保辅导员思想到位,认识到位,工作到位;
4. 全体辅导员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值班备勤,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5. 辅导员值班备勤工作纳入学生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并与辅导员津贴发放、职级晋升和评奖评优挂钩,在值班过程中发现脱岗、离岗、随意调换值班、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通讯工具不畅通等情况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追责、处理。
四、辅导员值班的其他说明
1. 妊娠、哺乳期内的女辅导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医院相关证明,30个月内不参与临潼校区的夜间值班(国家假期及学校假期含在内);
2. 因身体、家庭等个人原因不能值班的辅导员,需由辅导员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学工部部长批准(申请表见附件2);
3. 在职攻读学历的辅导员,值班时间可安排在周六、周日;
4. 实习辅导员在临潼校区值班时间为周一到周四晚间;
5. 突发事件处理、特殊时期值班,以学工部的安排执行。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