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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关于评选2020届本科、高职(专科)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的通知
2020-06-01 10:26   审核人: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发扬创新创业精神,鼓励毕业生在奋斗中释放青春激情、追逐青春理想、勇担青年使命,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为民族复兴铺路架桥,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学校决定在2020届本科和高职(专科)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届全日制在校本科和高职(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控制在本科和高职(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比例控制在本科和高职(专科)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遵守学生行为准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生活健康向上。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入校至今各门课程成绩均及格以上。

5.按时全额缴纳学费,无拖欠学费行为

6.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职(专科)专业除外,英语本科专业通过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成绩达到425分以上425分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学习成绩优秀,入至今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排名在年级同专业前1/3。

3.在校期间曾有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奖学金或“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五四标兵”等学生荣誉称号的经历。

4.符合上述3个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在校期间有突出获奖成果、公认优秀论文、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在省部级以上比赛、重大活动、公益事业等方面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2)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大局意识、表现突出,受到相关媒体报道或有关部门表彰。

(三)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在校期间曾担任学生干部至少一年,工作积极主动,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威信。

3.在校期间曾有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心理委员”等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经历。

4.符合上述3个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

2)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大局意识、表现突出,受到相关媒体报道或有关部门表彰。

(四)申请破格评选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学院申报优秀毕业生或优秀毕业生干部:

1.在校期间有突出获奖成果、公认优秀论文、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在省部级以上比赛、重大活动、公益事业等方面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2.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表现突出,具有典型性、引领性、示范性,产生良好影响。

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大局意识、表现突出,受到市级以上相关媒体报道或有关部门表彰。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填报推荐表,向相关评选单位提交证明材料。

(二)评选单位推荐。评选单位依据评选条件,严格筛选,择优推荐,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或部门处务会议研究,确定初评名单进行公示(至少三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三)学校审定。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各评选单位上报名单及相关材料,并将审核确认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至少三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定,通过后予以表彰。

  五、评选注意事项

(一)在评选工作中各评选单位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不得突破分配名额,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不得兼报。

(二)各评选单位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及评选条件进行评选。

(三)校团委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干部名额单列,具体参评人员须由校团委按照学校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干部标准执行并出具意见。

申请破格评选的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名额单列,经学院初审推荐、学生工作部(处)资格审查后报学校审批。

(五)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毕业生须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中占一定比例。

(六)评选单位务必于2020610日上午11:00前将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初评名单(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教育管理科。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材料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评选资格,学校不另行通知。

 

附件:1.各评选单位2020本科、高职(专科)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西安工程大学2020本科和高职(专科)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推荐表

     3.西安工程大学2020本科和高职(专科)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初评名单

                                     西安工程大学

                                      2020年61

 

附件【附件1:各评选单位2020届本科、高职(专科)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名额分配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西安工程大学2020届本科和高职(专科)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西安工程大学2020届本科和高职(专科)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初评名单.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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