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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时间及顺序的通知
2016-11-18 11:21   学生工作部(处) 审核人: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活动的通知》,本学期第十三周周周二至周四(11月22及24日)将对各学院“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情况进行验收,现将验收时间及顺序安排如下:

一、验收时间及顺序

日 期

时 间

学 院

地 点

备 注

11月22日

9:00-10:00

机电学院

临潼校区学院学工办


10:00-11:00

计算机学院

临潼校区学院学工办


13:30-14:30

人文学院

临潼校区学院学工办


14:30-15:30

管理学院

临潼校区学院学工办


17:00-18:00

艺工学院

金花校区学院学工办


11月23日

9:00-10:00

纺织学院

临潼校区学院学工办


10:00-11:00

环化学院

临潼校区学院学工办


13:30-14:30

服装学院

临潼校区学院学工办


14:30-15:30

应用技术学院

临潼校区学院学工办


11月24日

9:00-10:00

电信学院

临潼校区学院学工办


10:00-11:00

理学院

临潼校区学院学工办


二、验收内容

根据“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办法需要各学院准备材料有:(一)学院“优良学风班”汇总表;(二)班级“优良学风示范班”相关材料,包含班级自评表、班级2015-2016学年成绩、班级附加分材料、班级总结;(三)各学院学风建设工作情况。

三、验收人员

冯翊、姚婕。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活动的验收工作,并提供详实可靠的相关材料。对于存在的不足,认真查找原因,不断改进,扎实开展、认真落实学院、学校的学风建设工作。同时各学院根据各自学风建设工作情况提供各学院特色做法,并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关于“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时间及顺序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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