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搭建辅导员科学研究平台,进一步提升我校辅导员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精品项目申报和结题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生办〔2019〕3号)《关于做好陕西省首批辅导员工作室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征集西安工程大学2019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辅导员研究课题、精品项目、工作室、哲学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研究课题、精品项目、哲学社科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项目主持人为各学院及团学工作部门实际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辅导员、共青团干部、心理健康教育专职人员。
(二)申报原则
1. 各类课题要反映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共青团工作和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2. 省级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组织者、指导者和研究者,原则上应具有中级职称。已获批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研究课题、共青团工作研究课题立项或在研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
3.具有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已主持厅局级(含)以上项目者、或2016-2018年已获得校哲学社科项目资助者不得申报此次校级哲学社科项目。
4.主持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各类课题中的1个,最多参与2个课题。
(三)申报要求
课题研究方向、申报要求、课题管理等事项详见《关于开展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精品项目申报和结题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生办〔2019〕3号)和《关于征集西安工程大学2019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1.辅导员研究课题
课题选题可参照《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选题指南》(附件1)选题,也可立足工作实际自拟题目,选题切忌空泛。研究期限自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
2.辅导员精品项目
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包括辅导员课程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两大类。研究期限自2019年7月至2021年7月。
3.哲学社科研究项目
按照科技处工作要求,学工系统哲学社科项目申报由学工部实行归口管理。
4.共青团工作研究课题
本年度陕西省共青团研究课题申报工作以团省委通知为准。
(四)项目评审
1.个人申报(6月12日前)
课题申请人填写相应课题的申报材料,将纸质版(一式1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于2019年6月12日16:00前报送学工部。
2.专家评审(6月13日—14日)
学工部组织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家,对上报课题进行盲审,初评出若干课题进入公开答辩阶段,答辩的主要内容为本课题研究现状述评、选题意义和研究价值;本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创新之处;本课题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实施步骤等。
3.择优推荐(6月15—17日)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工部择优推荐1个精品项目、2个研究课题至省委教育工委。
二、2017年精品项目、2018年研究课题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本次结项验收的精品项目为2017年新媒体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高翔主持的《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导师“三维”体系下协同育人工作模式的构建和探索》(课题编号:2017FXM12)。研究课题为2018年原机电学院党委副书记魏哲主持的《非消费性“校园贷”的预防教育研究》(课题编号:2018FKT63)和学工部教育管理科科长冯翊主持的《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学生“红色向心力”及其凝聚途径研究》(课题编号:2018FKT18)。
(二)验收程序
1.课题组自查
项目及课题主持人进行全面自查,填写《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结题验收报告》、《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结项验收报告》,提供反映该项目(课题)研究成果的各类支撑材料,于2019年6月12日前报送学工部。
2.学校预审核
学工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课题)完成情况进行预审核,经学校审核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3.省委教育工委验收
省委教育工委对课题自查材料进行评审,对精品项目召开项目结项验收答辩会。答辩的主要内容为项目研究基本情况、研究过程、研究成果及创新点、研究成果应用情况及前景、研究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4.正式结项
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对达到合格及以上档次的由省委教育工委颁发《结题证书》。
三、2018年精品项目、工作室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的精品项目为纺织学院学工办主任赵勇进主持的《基于4个“1+1”模式协调推进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编号:2018FXM15)。中期检查的工作室为原电信学院党委副书记杨建军主持的大学生党建工作室。
(二)项目组(工作室)自查
精品项目主持人对项目组已开展的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总结,提出下一阶段研究计划和预期成果。工作室对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中期自查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工作室建设目标任务、团队建设情况、学校支持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不足、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三)检查程序及材料报送
精品项目、工作室主持人填写《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项目中期检查表》、《陕西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室中期考核表》,于2019年6月12日前报送学工部,经学校预审核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四、工作要求
(一) 按照《西安工程大学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西工程大党字〔2019〕21号)和《西安工程大学辅导员职务定级办法(试行)(西工程大党字〔2019〕4号)》,学校把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纳入辅导员“双线晋升”业绩统计范畴。各学院、相关部门要支持辅导员积极申报各类课题,加强指导和过程管理,保证申报质量。
(二) 辅导员要以课题申报和实施为契机,加强工作思考和凝练,努力提升个人科研素养。
(三) 辅导员要以理论研究深化实践成效,避免出现“重科研轻实践”“重育己轻育人”等方向上的偏差。
联系人:黄木委 029-62779008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