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学生工作处)是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对我校正式注册的本科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下设办公室、学生教育管理科、学生资助中心(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三个科室以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人民武装部秘书岗,其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负责全校学生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各学院学生工作;
(二)会同组织部、人事处做好全校专职辅导员的选聘、建设与管理,指导各学院做好辅导员的培养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校“三全育人导师团”、班主任、兼职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各学院做好相应的选聘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校本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本科生的违纪处理和评优奖励工作;
(四)扎实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建设优良学风;
(五)负责全校本科生的“奖、贷、助、勤、补、减”和资助育人工作;
(六)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等心理育人工作;
(七)积极开展各类校园文化活动、育人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八)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政策法规,制定学校国防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国防教育工作;
(九)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国防教育教学计划,实施国防教育理论课教学;
(十)制定学生军训计划、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十一)负责国防动员工作,做好预备役人员登记、民兵管理和在校大学生征兵等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