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是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对我校正式注册的本科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下设办公室、学生教育管理科、学生资助中心、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学生公寓管理中心5个科室。
人民武装部是学校党委的军事工作职能部门,由校党委直接领导,在学校党政和上级军事机关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学生国防教育、军事技能训练和征兵工作的协调组织与具体实施,下设秘书岗。
辅导员发展中心负责学校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下设秘书岗。
一、学生工作部(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校本科生学生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各学院本科生学生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校专职辅导员的选聘,负责专兼职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校“合力育人导师团”工作。
(三)负责全校本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本科生的违纪处理和评优奖励工作;
(四)负责全校本科生学风建设工作,建设优良学风;
(五)负责全校本科生的“奖、贷、助、勤、补、减”和资助育人工作;
(六)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等心理育人工作;
(七)积极开展各类育人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八)负责学生公寓管理;
(九)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政策法规,制定学校国防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国防教育工作;
2.负责国防教育理论课教学;
3.负责国防动员工作,做好预备役人员登记、民兵管理和在校大学生征兵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辅导员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会同各学院做好全校专兼职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新入职辅导员的分配及全校辅导员队伍的总体调配;
4.负责制定辅导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安排辅导员两校区值班;
6.负责开展辅导员队伍理论研究、项目申报及成果转化,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安排辅导员课堂教学工作;
7.负责辅导员的工作考核、激励奖惩、典型选树等工作;
8.负责辅导员“双线晋升”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辅导员的职称评聘、职务定级等工作;
9.负责辅导员岗位津贴统计发放;
10.负责高校辅导员队伍大数据赋能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11.负责安排辅导员入住学生社区,并做好条件保障;
12.负责辅导员队伍文化建设;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