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1. 负责全校学生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学院学生工作的考核;
2. 负责制定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组织落实;
3. 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校学生辅导员队伍选聘配备、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核评优和职业发展以及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4.负责安排辅导员两校区值班;
5.负责全校“三全育人导师团”建设工作;
6.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
7.负责部门公文管理及接待来访工作;
8.负责全处各科室的协调工作及处内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件的起草;
9.负责会议通知、会议记录,检查、督促、落实会议执行情况等;
10.负责做好处内职工考勤和绩效工资的上报,处内各项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
11.负责部门公章管理、信息宣传、档案管理、资产管理、网站建设、保密等工作;
12.协助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学生教育管理科
1.负责全校本科生教育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起草;
2.负责全校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3. 负责全校本科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工作新媒体平台、易班平台的运维;
4.负责全校本科生学风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
5.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校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学生安全稳定、宿舍管理、校区搬迁、出国(境)审批等工作;
6.负责建立全校本科生基本信息数据库,维护管理好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7.负责全校本科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比表彰及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理;
8.负责迎新、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9.负责校园精神文明督察队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学生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学生表彰大会等重大学生群体活动的组织协调;
11.负责制定学生突发事件预案及防范措施,做好本科学生突发事件的协调和处理;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学生资助中心(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1.负责宣传、落实国家和陕西省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制定学校本科生资助政策措施,完善奖、贷、助、勤、补、减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2.负责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资金的使用方案,监督各学院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监督、检查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
3.负责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
4.负责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新生“绿色通道”等工作;
5.负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及咨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6.负责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维护管理好学校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做好学生还款救助工作;
7.负责应征入伍、直招士官、退役士兵学生学费补偿减免、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
8.负责开展劳动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等资助育人工作;
9.负责社会奖助学金的设立、评审及发放;
10.负责学生资助相关文件、资料等的整理归档;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1.负责制定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组织落实;
2.负责面向全校师生开展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
3.负责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及心理知识讲座,开展心理育人实践活动;
4. 负责面向辅导员开展心理技能培训督导,面向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学生宿舍后勤服务人员开展相关常识培训;
5.负责大学生心理社团、班级心理委员等朋辈互助力量建立及日常培训;
6.负责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档案,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变化;
7.负责建立全面高效的心理干预网络,形成家校联动、医校联动机制,预防学生心理危机事件;
8.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
9. 负责两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专用场地及功能部室的建设、使用和维护;
10. 负责日常心理咨询记录及有关档案材料的建立、保管;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武装部秘书岗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政策法规,制定学校国防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国防教育工作;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国防教育教学计划,实施国防教育理论课教学;
3.制定学生军训计划、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4.负责国防动员工作,做好预备役人员登记、民兵管理和在校大学生征兵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