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严肃学生期末考试纪律,杜绝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现象,促进我校优良学风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在学生中加强对遵守校规校纪的宣传,提高学生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意识。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有关学籍管理、学位授予、考试管理、考试纪律及违纪处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求学生要正确对待考试,及时消除以考试作弊获得成绩的错误想法。
二、组织召开班会,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西安工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西安工程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校规校纪,以考试违纪、作弊等原因受到处分的案例教育广大学生。向学生重申,参加考试出现违纪、作弊行为者,视其情节,给予下列处分:(一)考试违纪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二)考试作弊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请人代考或替人考试者、组织作弊者、使用考试禁止使用的通讯设备者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三)对考试违纪或作弊受过纪律处分者,再次作弊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尤其是强调考试作弊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让学生引以为戒。
三、辅导员、班主任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充分复习;对学生党员、学生骨干要严格要求,并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表率作用;对于个别学生要及时提醒,教育他们要诚实做人,诚实做事;要严格督促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帮助学生消除一切可能引起违纪的因素。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