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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6-07-07 13:48   学生工作部(处) 审核人:

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关于二0一六年暑假放假及二0一六级新生入学报到相关事宜安排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暑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现就做好2016年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各学院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把学校的各项部署和安排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学生暑假放假安排

2016年暑假学生放假时间为716日起假,82728日报到注册,829日正式上课。请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学生按期返校,按时报到、交费和注册。

根据学校2016年临潼校区部分学生回迁工作安排,临潼校区纺织与材料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和应用技术学院的部分学生于716日回迁金花校区,涉及搬迁的学生做好回迁准备工作。

三、学生暑假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切实落实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制度,做好放假期间学生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人身伤害等安全教育,以及放假往返途中交通、饮食及假期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学生宿舍安全排查工作

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放假前学生宿舍安全排查,教育学生在离校前注意宿舍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断宿舍电源,锁好门窗,防止安全事故、案件的发生。

五、暑假留校学生登记和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登记和管理工作。确因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学生需征得家长同意,向学院提交假期留校申请书,并签订假期安全承诺书方可留校。各学院要教育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校外人员在学生宿舍留宿,杜绝留校学生私自在外租住房屋或住宿。如违反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学校将严肃处理。有留校学生的学院要安排专职辅导员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及时掌握留校学生的动态,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上报,并将负责人信息711日早10时前报学生教育管理科。

六、特殊学生群体的帮扶工作

各学院要根据特殊学生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的有效措施,帮助他们克服实际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回家路费的学生帮助,学院要通过补助等形式帮助其顺利回家;对于学习困难、身体疾病及心理问题等特殊学生群体,要多关心,及时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将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等和家长沟通,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七、学生暑假去向、返校情况统计和思想动态调查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暑假去向、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学生暑假去向统计、暑假返校统计分别于711日上午11时前、829日上午10时前报学生教育管理科。

同时,各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暑假期间的思想状况,全方位、多途径、深入客观地调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掌握他们的所思、所想、所感,并形成调查报告,为新学期做好学生工作奠定基础。暑假学生思想动态报告于829日上午10时前报学生教育管理科。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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