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关于二〇一七年暑假放假及二〇一七级新生入学报到相关事宜安排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暑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现就做好2017年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各学院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把学校的各项部署和安排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学生暑假放假安排
学生7月15日(周六)起假,7月14日(周五)14:00后可离校,8月26日、27日(周六、周日)报到注册,8月28日(周一)正式上课。学校实行电子注册,请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学生按期返校,按时报到和注册。
三、学生暑假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切实落实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制度,在放假期间做好学生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人身伤害、社会实践安全和放假往返途中交通、饮食及假期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学生宿舍安全排查工作
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导师要加强放假前学生宿舍安全排查,教育学生在离校前注意宿舍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断宿舍电源,锁好门窗,防止安全事故、案件的发生。
五、暑假留校学生登记和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登记和管理工作。所有申请假期留校学生需征得家长同意,向学院提交假期留校申请书,并签订假期安全承诺书方可留校。各学院要教育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校外人员在学生宿舍留宿,杜绝留校学生私自在外租住房屋或住宿。如违反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学校将严肃处理。有留校学生的学院要安排专职辅导员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及时掌握留校学生的动态,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上报,并将负责人信息7月11日中午前报学生教育管理科。
六、特殊学生群体的帮扶工作
各学院要根据特殊学生档案,采取多种形式的有效措施,帮助他们克服实际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学习困难、身体疾病及心理问题等特殊学生群体,要多关心,及时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将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等和家长沟通,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七、学生暑假去向、返校情况统计和思想动态调查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暑假去向、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学生暑假去向统计于7月11日中午前报学生教育管理科,学生暑假返校统计表于8月27日下午16:00前报学生教育管理科。各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暑假期间的思想状况,全方位、多途径、深入客观地调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掌握他们的所思、所想、所感,并形成调查报告,为新学期做好学生工作奠定基础。暑假学生思想动态报告将根据下学期初下发的学生思想动态调研进行汇总整理,于8月31日上午11:00前报学生教育管理科。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