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构建优良的学习风气,结合陕西省巡视诊断专家组的有关建议及我校学风建设的现状,在本学期开学之初,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于2015年3月至4月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学习目标,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新学期开始,各学院辅导员应结合上学期学习情况,帮助学生进一步明确学习目标,制定学习计划,尤其对于成绩不理想的学生要帮助他们找出原因,并监督落实;要求学生干部督促班级同学按时上课并协助授课教师做好课堂考勤工作,确保课堂教学效果,对迟到、旷课同学,要核实情况并作进一步提醒和教育,要将迟到、旷课学生的名单及时反馈给班主任或辅导员,以便及时发现、处理和教育。同时,各学院辅导员、班级导师、班主任要对学生班级的上课情况进行抽查和随堂听课,督促教育学生按时上课,确保课堂纪律,对于多次迟到、旷课同学要按照学校有关纪律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遵守学校规定,落实请销假制度。各学院辅导员要认真落实请销假制度,对于在非法定节假日离开学校,且当天不能返回的学生,要求他们履行请假外出手续。同时,辅导员要对学生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学生严格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参与课堂学习,不得无故请假,事假须向所在学院说明具体缘由,病假须提供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经学院学生辅导员核实后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倡导文明环保,禁止将食物带入教室、宿舍。为了维护课堂纪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环境,保证上课效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学校相关部门的通知和要求,学校严禁学生将食物带入教室和宿舍,学校食堂也将不再提供塑料袋等外带物品,教学楼、宿舍楼门口将设置专人检查和监督。各学院辅导员要积极倡导学生在食堂餐厅科学合理用餐,减少白色污染,避免因剩饭、剩菜引发的传染病的传播,同时要重申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的有关规定,积极遵守相关规定,为校园环境做出努力。
4、加强诚信教育,落实校纪校规。春季开学后,部分学生因为考试不及格,需要参加学校的补考和重修考试,各学院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同时要利用开学初的班会、宣传教育、社团活动等重申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禁止学生在教室内的课桌、座椅、墙面等地方乱写乱画,帮助学生尽快进入学习状态,着力于培养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的自觉性。
学风建设是学生工作的主旋律,学校学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为社会输出人才的质量,同时学风建设又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各学院、学生班级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努力才能取得显著的成效。
学生工作部(处) 教务处 后勤管理处(集团) 校团委
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