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学校决定于本学期第十六周对各学院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顺序

二、检查内容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按照“有标准、有机制、有记录”的“三有”原则,检查专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对学院学业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帮扶工作及动态跟踪机制、学业困难学生助力成长记录卡进行检查。
三、检查人员
张慧、冯翊。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指派专人对学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简要报告并提供详实可靠的备查材料,细致总结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不足,认真查找原因,不断改进,巩固和完善学风建设成果,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贡献力量。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