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创建活动的通知》,本学期第十周周三至周五(11月1至3日)将对各学院“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情况进行验收,现将验收时间及顺序安排如下:
一、验收时间及顺序

二、验收内容
根据“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办法需要各学院准备材料有:(一)学院“优良学风班”汇总表;(二)班级“优良学风示范班”相关材料,包含班级自评表、班级2016-2017学年成绩、班级附加分材料、班级总结;(三)各学院学风建设工作情况。
三、验收人员
冯翊、代锴、杨光、郝树豪。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活动的验收工作,并提供详实可靠的相关材料。对于存在的不足,认真查找原因,不断改进,扎实开展、认真落实学院、学校的学风建设工作。同时各学院根据各自学风建设工作情况提供各学院特色做法,并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