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助学贷款毕业生:
时光飞逝,毕业的钟声即将敲响,首先对您即将顺利完成学业并走上新的人生征程表示热烈的祝贺!
您在这里激扬青春,励志成才,留下了太多难以忘怀而温馨的记忆。也许青年时期的困难曾让家人操心,曾让您难过,但在国家助学贷款的帮助下,学费不再困扰您和家人的心绪,帮助您圆满完成学业。
“诚者,圣人之本,百行之源也”,在离开母校之际,衷心希望同学们能牢固树立“有贷必还”的意识,恪守信用,自信自立,向社会展示大学生的良好品质,自觉维护个人信用,用实际行动创造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您的的诚信也会为以后的助学贷款工作奠定更好的基础与口碑。
祝愿同学们在新的阶段继续努力,荣获新的人生辉煌!
温馨提示:
1为避免个人在银行产生不良记录,影响贷款本人今后贷款买房、购车等、乘坐飞机、高铁等,必须首先完成“毕业生确认”操作后才能办理提前还款。
2在毕业后会产生一定的利息,请同学们留意在还本金的情况下把利息也要还。
3同学们毕业后如果联系方式变化了,请及时登录在线系统,及时更新最新联系方式,以便日后能及时获知最新政策和还款相关通知。
4若继续深造,请及时在个人贷款系统提出贷款展期申请,否则将按正常程序产生相关的利息。毕业生申请展期需准备好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为:身份证复印件、展期申请书、录取通知书各一式两份)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中心(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