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约咨询工作原则
1.咨询师的值班安排由西安工程大学心理咨询室与各心理咨询师协商确定,并按《咨询值班安排表》接受学生的咨询预约负责与咨询师联系确认,并将确认情况反馈给咨询学生。
2.咨询师按照预约案例优先安排的原则给学生提供日常心理咨询服务。
3.没有确定预约咨询任务的咨询师,按照原定安排值班,应接待没有预约而临时来访学生。
4.咨询师在正常值班时遇到临时来访而情况紧急的学生。应优先处理情况紧急的案例。无法立即处理该案例的应当报中心协助处理。
二、心理咨询预约方法
心理咨询预约开设以下四种途径。具体预约方式如下:
1.电话预约
学生可拨打中心电话:029-62779013;QQ:3334272996在线进行预约。由心理咨询室工作人员协助预约咨询时间和咨询师。服务时间: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2:00 下午14:00-18:00
2.本人预约
来访者本人到咨询室提出预约申请。
预约地点:临潼校区22-8行政办公楼123室
服务时间: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2:00 下午14:00-18:00
3.辅导员预约
各学院学生可通过辅导员进行预约咨询。各学院统一将信息提交给本学院心理辅导员后,由心理辅导员统一与心理咨询室对接,确定咨询时间及心理咨询师。
服务时间: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2:00 下午14:00-18:00
4.网络预约
未返校的学生如需心理咨询,可通过QQ:3334272996在线进行预约。服务时间:每日9:00-17:00
三、心理咨询预约注意事项
1.为了方便后续的跟踪咨询服务,需要把来访者的真实姓名、所在院系、专业、联系方式、一定的家庭背景和求学背景登记在案,这些个人资料只用于心理咨询室的资料收集与管理,工作人员恪守保密性原则,不会将这些信息透露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2.每次咨询时间一般为50-60分钟,请来访者遵守约定时间准时来访。超过预约时间十分钟未到者。视为取消本次预约。无事先说明,迟到十分钟以上,视为退约,可重新商定来访的时间。
3.如果在预约的时间里不能赴约,请提前电话退约,或直接到学校心理咨询室取消预约,以便将时间留给其他需要咨询者。
4.在一次咨询结束时,可以与咨询师协商,当场预约下一次咨询的时间。
5.来访者需签订知情同意书方可进行心理咨询
6.心理咨询室主要面向在校师生提供免费服务,来访者应登记咨询,咨询室对来访者的个人资料绝对保密。其中包括来访者。到咨询室咨询的事实也保密,但遇特殊情况,比如来访者有伤害他人或伤害自己的紧急危害或来访者的情况需要转介时,将会进行特殊处理。
7.来访者有权利自由询问有关本咨询室的咨询师、服务内容、咨询时间和方式等方面的情况,以便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咨询老师,方式及时间,如对咨询进程不满意可随时中断咨询。
8.未经咨询师同意来访者不得动用咨询室内的办公设备,不得翻阅有关季度或档案,保持咨询室内卫生,未经允许,请勿吸烟及大声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