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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2-07-10 00:00   审核人: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校党政办《关于二一二年暑假及二一二级新生入学报到相关事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暑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就做好暑假期间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真正把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学生暑假放假安排

2012年暑假放假时间为714起假,82526日报到注册,827正式上课,713下午6:30后学生方可离校。各学院要要求学生如期返校,按时报到、交费和注册。

三、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切实落实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制度,按照学校安全教育提纲要求重点做好防火防电教育、防盗防骗教育、防意外伤害教育、防溺水教育、防打架斗殴教育、防食品安全教育、防交通事故教育、防控流行性疾病教育等工作,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广大学生人身、财物安全。

四、部分学生的回迁工作

根据学校整体安排,临潼校区纺织与材料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部分学生回迁金花校区时间为822-24日。相关学院要在放假前做好回迁学生的搬迁动员工作,确保开学初学生回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暑假留校学生登记和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登记和管理工作。暑假留校学生原则为学校统一安排的暑期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参加科技竞赛及准备考研的学生;凡假期留校学生需征得家长同意,向学院提交假期留校申请书,并签订假期安全承诺书方可留校。各学院要教育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校外人员在学生宿舍留宿,杜绝留校学生私自在外租住房屋或住宿。如违反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学校将严肃处理。各学院要安排专职辅导员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及时掌握留校学生的动态,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六、特殊学生群体的帮扶工作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身体疾病及心理问题等各类特殊学生群体,各学院要根据特殊学生档案,采取多种形式的有效措施,帮助他们克服实际困难,尤其是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回家路费的学生,学院要通过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等形式帮助其顺利回家;通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将本学期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等和家长沟通,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七、学生暑假去向、返校情况统计和思想动态调查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暑假去向、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学生暑假去向情况统计于712日下午16:00前报教育管理科,学生暑假返校情况统计于827日早上10:00前报教育管理科。

同时,各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暑假期间的思想状况,全方位、多途径、深入客观地调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掌握他们的所思、所想、所感,并形成调查报告,为新学期做好学生工作奠定基础。各学院暑假学生思想动态报告于827日早上10:00前报教育管理科。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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