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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4-01-03 13:56   审核人:

各学院:

根据我校《关于2014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寒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现就做好2014年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各学院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把学校的各项部署和安排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学生寒假放假安排

2014年寒假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1日起假,2月22、23日报到注册,2月24日正式上课。1月10日18:00后方可离校。学校实行电子注册,请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学生按期返校,按时报到和注册。

三、学生寒假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切实落实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制度,在放假做好学生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人身伤害和放假往返途中交通、饮食及假期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学生宿舍安全排查工作

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放假前学生宿舍安全排查,教育学生在离校前注意宿舍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断宿舍电源,锁好门窗,防止安全事故、案件的发生。

五、寒假留校学生登记和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学校寒假期间临潼校区不再安排留校学生。金花校区留校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学生需征得家长同意,向学院提交假期留校申请书,并签订假期安全承诺书方可留校。各学院要教育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校外人员在学生宿舍留宿,杜绝留校学生私自在外租住房屋或住宿。如违反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学校将严肃处理。有留校学生的学院要安排专职辅导员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及时掌握留校学生的动态,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上报,并将负责人信息1月7日前报学生管理科冯翊。

六、特殊学生群体的帮扶工作

各学院要结合特殊学生档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确保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而有意义的假期。对于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无法返家的学生,学院要给予发放返家路费,帮助他们返家团聚;对于因勤工俭学、社会实践、升学考试等原因留校的,各学院要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通过举办各类文体活动丰富他们的假期生活。同时学校在1月29日中午为因各种特殊原因留校的学生准备了“年夜饭”和“年货”,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学生按时就餐和领取,届时学生工作部(处)也将提前通知具体事项。对于学习困难、身体疾病及心理问题等特殊学生群体,要给予密切关注,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将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等向家长反馈,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七、学生寒假去向、返校情况统计和思想动态调查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寒假去向、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学生寒假去向统计于1月7日上午11:00前报学生教育管理科冯翊,学生寒假返校统计表于2月24日上午11:00前报学生教育管理科冯翊。各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寒假期间的思想状况,全方位、多途径、深入客观地调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掌握他们的所思、所想、所感,并形成调查报告,为新学期做好学生工作奠定基础。寒假学生思想动态报告于2月24日上午11:00前报学生教育管理科杨云华。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四年元月二日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2014年寒假学生返校统计表.xls已下载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2014年寒假学生去向统计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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