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维斯大学生助学金”是真维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维斯)在我校设立的资助金,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贫困的大学生,鼓励他们积极进取,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校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经学生工作部(处)积极争取,我校今年又获得“真维斯大学生助学金”共计10.4万元。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真维斯大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尊敬师长,能够认真学习、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
2、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农村贫困学生优先。
3、生活俭朴,自愿参加每学年不少于80个小时真维斯店铺勤工俭学。
4、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学生申请资助的,上学年考试成绩排名在全班前30%。
5、承诺在校期间加入学校的公益性学生社团,参与公益互助和社会实践活动且每学年不少于20个小时。
6、接受本基金章程,并愿意遵守章程中的各项规定。
三、资助金额、年限与内容
1、经审核合格的学生可获得最多连续3年,最高共计8000元人民币的资助。资助计划为一年级学生4000元/生,二年级学生2000元/生,三年级学生2000元/生。
2、受助学生在享受初次资助后的以后学年仍符合资助条件,可再申请资助。
四、年度资助再申请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连续申请资助:
1、上一学年曾经获得“真维斯大学生助学金”资助的学生;
2、符合“真维斯大学生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3、没有出现终止条款的情形;
4、完成真维斯希望工程社会实践活动及相关的学校公益活动,被评定为合格;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连续申请人的申请。
五、评审程序
1、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评定,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附贫困证明,学院填写汇总表、终止汇总表,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三份。
2、原则上,参评学生必须是我校贫困生库中入库学生。对于继续申请受助的学生,各学院必须严格审核,全面考察学生学习、生活各方面情况,坚持评选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3、经各学院审核后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公示后,于11月11日之前上报校学生工作部(处)。
4、学生工作部(处)进行复审后,张榜公示,公示时需注明本校项目执行机构监督电话及中国青基会监督电话010-64790763,公示无异议后报陕西省青基会审批。
六、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学校行政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学习不努力,学年期末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后30%者,或一学年累计两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者,或因学习成绩不及格而降级者;
3、违反考试考场纪律者;
4、生活不节俭,或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为者;
5、有条件参加但拒绝参加真维斯希望工程社会实践活动,或在实践活动中被评估为不合格者;
6、故意隐瞒或虚报家庭经济收入者;
7、中途退学、辍学、被学校开除或取消学籍者;
8、家庭经济条件好转,能支付学习生活费用者。
附件一:西安工程大学2014—2015学年“真维斯大学生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表二:“真维斯基金”申请表
附表三:“真维斯基金”受助学生总表
附表四:“真维斯基金”终止资助学生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