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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学生资助工作检查的通知
2015-04-08 10:59   审核人: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学生资助情况调查与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5〕4号)等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国家建立健全高等学校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的认识;加强我校资助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资助政策的严肃性,规范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管理和发放;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通过检查,对我校近年来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高资助工作水平,并为教育部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做好充分准备。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是否严格遵照学校相关资助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是否在学校规定的框架内,细化工作程序和办法。

(二)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特困学生档案库情况。各学院是否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特困学生电子版和纸质版档案;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的学生是否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是否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有得到资助的情况。

(三)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情况。各学院是否按照《关于建立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制度的通知》(工程大学字[2013]4号)精神,把工作落实到位。

(四)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发放情况。各学院是否按规定评选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国家助学金评选原始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及时将足额奖助学金发放给获奖助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是否存在轮流坐庄情况;是否存在辅导员或班主任从受奖助学生手中索取费用情况。

(五)各学院从教育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6%资助经费及使用、结余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要求使用6%资助经费。6%资助经费使用各类奖助项目档案材料是否完备规范。

三、检查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各学院自查、学生工作(部)处组织人员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5年3月26日—4月10日。各学院按照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重点检查阶段。2015年4月13日—4月15日。学生工作(部)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学院资助工作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查找问题,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树立标杆。

(三)迎接检查阶段。4月下旬在前两个阶段基础上查漏补缺,精益求精,做好迎接教育部、省教育厅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在自查过程中,既要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又要总结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好经验和好做法,总结提炼各自工作的品牌和特色。

(二)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各学院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档案整理和完善工作,做到完备规范。

(三)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各学院进一步宣传国家及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充分让学生了解政策,为开好学生座谈会做好准备。

(四)认真撰写自查报告。报告应就学院如何自查、发现的问题、如何解决问题以及对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做出准确评判和论述,并以书面形式于4月13日前报学生资助中心。

西安工程大学

201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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