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水平,引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勤工助学,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努力创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良好平台,最大限度实现勤工助学工作的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我校2016年度勤工助学岗位实行公开招聘上岗。现将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并按照要求填写全校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汇总表(附件1),于2月29日前报学生资助中心。
二、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汇总后,将于3月2日前公布全校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岗位要求以及招聘相关事宜。
三、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行安排笔试、面试开展招聘工作,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少数民族学生,于3月10日前将招聘结果汇总表(附件2)报学生资助中心。
四、招聘结束后,各学院(部门)要立即组织学生上岗,并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加强安全教育,做好考勤,规范管理,按时报送考勤表。
未尽事宜,请与资助中心侯老师联系,电话 029-62779009。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