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工程大党字[2011]1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挖掘我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中的先进典型,集中展示我校辅导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作用,激励全体辅导员爱岗敬业,勤奋奉献,扎实做好学生工作,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西安工程大学2016年度优秀辅导员暨“十佳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年度全年在岗的全校专职辅导员、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暨“十佳辅导员”评选条件
1. 思想政治素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日常工作表现。热爱本职工作,以立德树人为己任,能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通知》(教思政〔2014〕2号)等有关要求,科学合理地运用思政教育及相关学科理念与方法,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取得一定成效,得到学校师生认可。在所带学生中的民主测评满意率达到90%以上,所带学生违纪率低,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3. 科研能力。勤于总结善于研究,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论与实践,形成研究案例、科研论文和课题项目, 2016年主持过校级及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科研课题、精品项目,或公开发表过辅导员工作相关研究论文,或参加过校级及以上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
4.创新能力。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灵活应用各种工作载体,尤其重视网络思政教育,不断拓宽宣传教育引导途径,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吸引力,工作卓有成效,在校内外产生一定影响。
5. 2016年,辅导员个人或所带学生荣获过校级及以上表彰者优先。
(二)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条件
1.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工作。
2. 工作责任心强,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深入学生班级、公寓,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
3. 积极主动地指导和帮助所带学生班级开展工作,成效显著。所带学生班级精神面貌好,班委会和党、团支部富有朝气和战斗力,被评为先进集体。
4. 积极配合学院和辅导员做好所带班级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准确掌握所带学生班级中学生的情况,并积极指导、参与所在学生班级的学习、生活、奖学金评定、学生贷款和困难补助等工作。
5. 从事班主任工作满一年的专职教师、教辅和行政人员(不含专兼辅导员),且在2015—2016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中,考核结果为优秀。
三、评选程序
(一)工作组织
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指导和协调学校、学院优秀辅导员暨“十佳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
(二)学院推荐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各学院遵循“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本人申请、组织推荐、学生测评、学院测评等形式,根据“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条件,结合《西安工程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工程大党字[2011]19号)、《西安工程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工程大学字[2011]27号)确定推荐人选。根据《西安工程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优秀辅导员按照辅导员人数10%—20%的比例评选”之规定,优秀辅导员暨“十佳辅导员”按20%的比例推荐,优秀班主任按10%的比例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学校评审
1. 优秀辅导员暨“十佳辅导员”评审
各学院推荐的优秀辅导员暨“十佳辅导员”人选在全体辅导员大会上进行述职,经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学生工作主管现场评审,评选出10位优秀辅导员暨“十佳辅导员”,经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2.“优秀班主任”评审
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班主任”候选人进行审定,评选出30位“优秀班主任”并公示。
(四)表彰奖励
1. 优秀辅导员暨“十佳辅导员”的表彰奖励:学校将根据《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工程大党字[2011]18号)文件对荣获2016年度优秀辅导员暨“十佳辅导员”的辅导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
2.“优秀班主任”的表彰:学校将对荣获2016年度“优秀班主任”的老师进行表彰,并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优秀辅导员暨“十佳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从2016年11月23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请各学院于2016年11月30日上午10:00前将评选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
(二)被推荐人须填写《西安工程大学2016年度优秀辅导员暨“十佳辅导员”申报表》或《西安工程大学2016年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并附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分为个人简历、所获校级及校级以上奖励、工作情况等三部分,工作情况部分应亮点突出、条理清晰、文字凝练,主标题要体现出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院(处)XXX辅导员(班主任)先进事迹材料”。
(三)申报优秀辅导员暨“十佳辅导员”的所有候选人需进行现场展示,学校鼓励提交视频材料。视频材料5-8分钟,视频内容包括辅导员个人情况、主要事迹、开展工作情况等,以增加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
(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广泛听取广大教师、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的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西安工程大学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