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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勤工助学成才榜样”活动的通知
2018-06-05 09:19   审核人: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8]6号)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资助育人系列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5—6月开展“寻找勤工助学成才榜样”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勤勉笃实 厚德自立

二、活动宗旨

通过寻找“勤工助学成才榜样”,进一步发挥“勤工助学成才榜样”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帮助学生充分利用勤工助学实践平台,进一步提升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培养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

三、目标对象

各学院勤工助学参与学生(含相关部门工作学生)

四、评比条件

(一)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理论素养较高,能够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优先);

(二)学习态度端正,2017-2018学年无挂科记录;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处分记录;各方面表现优异,在学生中有良好表率作用;

(三)2017-2018学年勤工助学在岗时间不少于3个月;

(四)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能够坚持诚实守信,乐于奉献,无违纪行为;认真履职,自觉遵守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用工部门的工作安排;

(五)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工作能力强,表现出色,并做出突出成绩,具有榜样引领作用。

五、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8年5月25日—2018年6月25日

(二)活动步骤

1.第一阶段:学院评比(5月25日—5月31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报名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从递交申请的学生中严格按照评比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各学院应在勤工助学参与学生(含在相关部门工作的学生)中开展成才榜样评比活动,最终确定推荐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各学院推荐人数不低于本学院勤工助学参与学生总数的3%或不少于2人。

2.第二阶段:学校审核6月1日—6月10日)。学校汇总各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汇总及资格审核,最终推选“勤工助学成才榜样”15—20名。

3.第三阶段:宣传展示(6月11日—6月25日)。学校对评选出的“勤工助学成才榜样”在线上(网站、微信平台、电子大屏)及线下(图书馆、教学楼以及大学生活动中心)进行宣传、展示及交流。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落细。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把本次活动的开展按照要求落实落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规范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学生管理。

2.深入挖掘,培育典型。各学院应对申报的学生中进行严格考察,深入挖掘勤工助学学生中的成才励志事迹,通过培育典型引领广大学生学习先进,争做成才榜样。

3.广泛宣传,筑梦铸人。各学院应对选拔出来的“勤工助学成才榜样”进行广泛宣传,真正做到资助育人,筑梦铸人。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2018年5月31日前向学校报送《“勤工助学成才榜样”汇总表》(附件1)、《“勤工助学成才榜样”申请表》(附件2)及学生自我推荐视频资料(包括岗位认知、工作内容及履职情况,要求5分钟以内,mp4格式)。    

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及学生视频资料报送电子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黄木委            联系电话:029-83116660

办公地址:临潼校区电信楼316室

附件一:《寻找“勤工助学成才榜样”汇总表

附件二:《“勤工助学成才榜样”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处) 电子信息学院

                             2018年5月25日

 

附件【附件一:西安工程大学“勤工助学成才榜样”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二:西安工程大学“勤工助学成才榜样”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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