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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西安工程大学第一届“心绘画”活动的通知
2019-04-23 17:06   审核人:

各学院: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心理育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阳光向上的积极心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构建和谐稳定校园,现面向全校学生举办西安工程大学第一届“心绘画”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通过绘画的方式,给同学们提供一个展示自我、分享阳光心理的舞台,让更多的同学随时记录自己瞬间的灵感和心情,通过无形到有形,抽象到具体的过程,释放参与学生的压抑情绪、焦虑情绪,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敞开心灵,缓解压力——你我同行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绘画作品要求

1.主题明确,材料不限,尺寸不超过68cm×68cm,绘画种类不限;

2.请各学院于5月16日上午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上交纸质版作品(需附200字左右的纸质版作品创作感言)和作品汇总表(见附件)至材料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金花校区:材料学院楼325室;临潼校区:22-8楼137室);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21342302@qq.com。

3.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校学生工作部微信平台推送宣传,邀请专业评委于5月20日前进行评审,最终按照绘画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两个组别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最佳创意奖;

4.所有参赛作品均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

5.编印画册。学校将负责设计、制作、出版本次所有获奖作品。电子版作品上交时要为高清电子图片,分辨率300dpi以上,单张图片大小不小于20MB。

五、活动评选

  1.心绘画获奖作品评选:

活动评审委员会由校学生工作部和各学院心理辅导员组成,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进行评选。

2.大赛设定奖项如下:

绘画专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和最佳创意奖若干;非专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和最佳创意奖若干。

3.学校将择优选取10幅作品参加由陕西省高校心理素质教育研究会主办的“陕西省大学生百家育心绘画作品展”,作品于2019年7月将在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进行为期20-30的展览,并邀请专业人士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奖,其奖项设置为:

(1)个人奖:绘画专业组: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非专业组: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

(2)优秀指导教师若干

(3)集体奖:优秀组织奖若干。

附件:   学院第一届“心绘画”作品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材料工程学院

2019年4月23日


附件:

  学院第一届“心绘画作品汇总表

学院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绘画专业组/非专业组

作品名称

作者

学院专业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

创作感言(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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