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部门介绍 | 办事指南 | 队伍建设 | 教育管理 | 学生资助 | 心理健康 | 国防教育 | 下载中心 | 每周重点 | 学工简报 | 留言薄 | 学校首页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站内检索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重申学生宿舍内禁养宠物规定的通知
2019-05-22 14:03   审核人:

全体在校学生

按照《西安工程大学学生公寓中心管理规定》第四条中:“学生宿舍严禁养小动物(宠物)”,以及《西安工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七款:“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在学生宿舍内豢养宠物,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之规定,为保证广大学生身心安全,维护和谐健康生活环境,现就学生宿舍内禁养宠物的规定重申如下:

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在学生宿舍和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内豢养小动物(宠物);

2.对于目前已经豢养小动物(宠物)的学生,限令于2019年5月25日前自行将豢养在宿舍或学生公寓公共区域的小动物(宠物)予以清理;

3.对于无视本通知,在违纪行为整改期限后仍在宿舍或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内豢养小动物(宠物)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

4.广大学生应积极自觉维护宿舍环境卫生,做和谐健康宿舍环境的参与者、维护者、监督者,对于身边存在的违纪行为,应勇于指正或向学校反映,学校会对违纪问题投诉人信息予以合法保护。

5.学生违纪行为投诉渠道详见我校学工网《西安工程大学学生工作新媒体矩阵》,网址如下:http://xsb.xpu.edu.cn/info/2038/5754.htm.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后勤管理处

                                      2019年5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辅导员工作室、省级课题、精品项目专项交流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百家育心”形象设计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反馈留言 | 帮助信息

学工网  地址:中国·西安·陕鼓大道58号
电话:029-62779008  邮编:71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