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20〕206号)要求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等有关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落实好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扎实做好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在新时期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监督检查,督促各学院全面落实精准资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持续加强规范管理,不断提升资助信息化水平,开创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同时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为迎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做好准备。
二、检查内容
各学院2020年本科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详见附表1、2);
各学院2020年研究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详见附表3)。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各学院自查,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2021年3月15日—3月28日。各学院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全面认真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集中检查阶段。2021年3月29日—4月2日。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进行集中检查。集中检查分为听取汇报、资料查阅和现场反馈三个环节。
(三)迎接省教育厅检查阶段。2021年3月底—4月中旬。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对部分高校进行重点抽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本学院资助工作进行梳理盘点,按时保质做好自查自评自纠工作,坚决杜绝“走过场”。
(二)深入查摆,及时整改。各学院要通过全面自查,梳理总结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纠正和整改,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对在自查中隐瞒问题经学校检查、学生反映等方式发现的,要严肃追责,对弄虚作假、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国家财政资金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学院要根据检查内容,逐条对照,形成自查报告,于3月28日前,将本科学段自查报告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将研究生学段自查报告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附件:
1.本科生资助工作检查主要内容
2.本科生资助工作档案整理参考目录
3.研究生资助工作检查主要内容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