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校学生资助中心近期将为相关学生发放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部分资助金,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受助学生资格
各学院应遵照《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西工程大校字〔2019〕64号)之规定,认真审核相关学生的受助资格,并提交审核结果的报告。对不符合继续受助条件的学生,应对照(西工程大校字〔2019〕64号)第十五条之规定,填写并报送《2020-2021学年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停发名单汇总表》(附表1),终止学生的受助资格。
二、汇总相关发放信息
各学院应认真填写、汇总《2020-2021学年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发放样表》(附表2),并确保学生基本信息正确,资助等级、资助标准、银行卡号等信息准确无误。
三、材料报送时间
各学院应于5月8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四、其他事宜
1.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涉及全校四分之一的本科生的切身利益,工作量大、影响面广,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本院学生完成信息填报工作,确保我校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2.全校发放信息汇总完成后,校学生资助中心将推进国家助学金发放的部门和校级审批,履行后续报账手续,并发布公告告知全体学生。
附表1:2020-2021学年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停发名单汇总表。
附表2:2020-2021学年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发放样表。
学生资助中心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