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劳动教育,培养正确的劳动价值观,使学生能够切身参与学校发展,为学校“十四五”发展贡献力量,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19〕64号)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勤工助学管理推进学生劳动教育的通知》安排,现就2021年度“勤工助学优秀个人”推荐和2022年度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推优工作安排
(一)推优范围与对象
推优范围:各单位上岗学生总数的1/3。
推优对象:2021年度月考勤结果“优秀”达4次以上,且在岗时间超过一年的学生(以每月考勤报送结果为准)。
(二)推荐条件
1.2021年度月考评结果“优秀”达4次以上的;
2.在岗期间积极主动,表现优秀,能够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勤工助学学生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受到设岗部门和负责老师的充分肯定;
3.在岗时间不低于1年。
(三)申报及推荐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递交不少于6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1)。
2.用工单位推荐。用工单位根据学生在岗工作表现自行组织考核推荐,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2年3月18日前将考核推荐情况统计表(样表见附件2)及推优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含个人生活照一张,JPG格式,2M以上)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受疫情影响,先报送电子版,纸质版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推荐比例不得超过本处(部、室)、学院总设岗数的1/3,不足一人按一人计。
3.资格审核。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各用人单位推荐学生信息,并审核学生资格。
4.确定推荐人选。学生工作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最终人选名单。
(四)表彰
为学生颁发“勤工助学优秀个人”荣誉证书,并在学校有关平台宣传展示。
二、2022年度岗位申报
(一)设岗类别
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是指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有劳动报酬,在岗学生均为本科生,岗位设置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实验助理、学工助理和教辅助理为主。
(二)设岗要求
1.岗位设置以处(部、室)、学院为单位,根据学校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和本单位工作需要,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来申报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及人数(原则上设岗数量与上一年度持平)。
2.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月平均上岗工时原则上不低于20小时、不超过40小时。
(三)岗位申报
1.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及数量,填报《西安工程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见附件3);同时,由各用人单位勤工助学联系人于2022年3月22日前提交电子版,逾期不再办理(受疫情影响,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纸质版须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2.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及本年度学校财务资金预算进行岗位核定,反馈用人单位后发布勤工助学岗位信息。
(四)时间安排
1.设岗申报。3月22日前,各用人单位按要求完成岗位申报。过期未申报视为本年度无勤工助学岗位用工需求。
2.岗位核定。3月28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并核岗,发布岗位信息。
3.学生申报。3月28日-4月8日,学生进行报名(详见附件4),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初审、面试。
4.录用上岗。4月11日,各用人单位完成勤工助学学生的正式录用,同时根据疫情形势,安排学生岗前线下或线上培训、上岗。
(五)相关说明
1.勤工助学岗位按年度设立,本年度需设岗单位均须重新申报;
2.由于岗位特殊性需要自行招聘的单位,请在申报岗位时注明“自行招聘”。未标注“自行招聘”的用工单位,学生资助中心将统筹安排。
3.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单位用工期间应不定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疫情防控等相关内容培训,月底以实际工作时间(或工作量)计算薪酬。未经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批,自行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由用工单位自行支付劳动报酬。
4.各用工单位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工作时间不能与学生的上课、考试及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关时间相冲突。
5.为了使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勤工助学,同时节约学校资源,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原则上不允许“一人多岗”。
6.勤工助学活动作为学校加强学生劳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各部门要重视勤工助学工作,要配备专人加强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加强勤工助学活动与劳动教育相结合,在指导学生完成工作职责的同时,注重学生能力的提升,培养学生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
联系人:王逢云 联系电话:029-62779009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3月16日
附件:
1.西安工程大学2021年度“勤工助学优秀个人”事迹推荐材料
2.2021年度西安工程大学校内勤工助学考核推荐情况统计表
3.西安工程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用工单位用表)
4.西安工程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学生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