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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04-01 11:04   审核人: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4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清明节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现就2024年清明节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安排

2024年4月4日(星期四)至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课,上4月5日(星期五)的课。

 二、清明节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安排

(一)加强学生安全文明教育。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逝者的传统节日。为能更好地追思前贤、缅怀英烈、继承革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各学院要通过班会、年级大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清明节安全文明教育,倡导文明和谐、绿色节俭、安全健康过假期。要告诫学生摒弃上山焚烧纸钱冥物、乱放鞭炮的不文明祭祀方式,注意安全、严防火灾,崇尚厚养薄葬,尊老爱老的文明方式。同时要通过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和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学生的人身、财产和反电信诈骗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个人的自我防护意识防止恶性事件发生

(二)强化学生安全管理。学校不提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集体春游活动严禁一切集体组织学生春游的行为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假期间离开西安市,要履行请假手续,各学院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提醒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出行计划,对于其出行目的、出行时段、目的地、出行方式、是否经家长同意等重要信息做到建档详细掌握学生安全到家后需要向年级辅导员报备

加强多病同防教育,强化学生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建议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如果出现流感、新冠病毒感染、肺结核、诺如、水痘等症状,及时诊断治疗,并及时上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

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三网一岗”和各级学生干部、宿舍长信息通报和应急响应机制体制和信息通道,加强对学生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等网络空间的异常信息监管和响应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处置

(三)做好重点关注学生帮扶工作。加强对毕业班学生,特别是学业困难、就业困难、考研失利、毕业设计进度缓慢等学生的帮扶;加强对因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矛盾、情感受挫等导致的心理问题学生的关爱;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患基础病史学生的关怀,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克服实际困难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确保关心帮扶不掉线、不中断

开展学生社区安全卫生隐患检查工作。各学院要4月1日-4月3日积极组织学院辅导员学生干部深入学生社区各宿舍、学生公寓自习室、工作室等各类学生学习、活动场所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解决学生实际问题做好学生宿舍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提醒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宿舍内严禁酗酒严禁饲养动物,严禁使用违章和劣质电器及给电动车电瓶充电;宿舍内不存放、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不存放管制刀具及各种有毒、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危险品不允许带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不允许留宿他人。

)严格假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校园稳定安全。

做好学生去向、返校数据审核报送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清明节假期学生去向、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并于4月6日晚对学生进行晚点名。清明节假期学生去向返校统计表,分别于42日(周下午16时4月6日(周六)晚上20时前学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研工部学生管理科工作联系人:郝树豪、赵锦涛。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认真贯彻“以生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把学校的各项部署和安排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学工部  研工部  校团委

                                 2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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