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清明节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现就2024年清明节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2024年4月4日(星期四)至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课,上4月5日(星期五)的课。
二、清明节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安排
(一)加强学生安全文明教育。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逝者的传统节日。为能更好地追思前贤、缅怀英烈、继承革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各学院要通过班会、年级大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清明节安全文明教育,倡导文明和谐、绿色节俭、安全健康过假期。要告诫学生摒弃上山焚烧纸钱冥物、乱放鞭炮的不文明祭祀方式,注意安全、严防火灾,崇尚厚养薄葬,尊老爱老的文明方式。同时要通过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和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学生的人身、财产和反电信诈骗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个人的自我防护意识,防止恶性事件发生。
(二)强化学生安全管理。学校不提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集体春游活动,严禁一切集体组织学生春游的行为。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假期间离开西安市,要履行请假手续,各学院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提醒,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出行计划,对于其出行目的、出行时段、目的地、出行方式、是否经家长同意等重要信息做到建档详细掌握,学生安全到家后需要向年级辅导员报备。
加强多病同防教育,强化学生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建议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如果出现流感、新冠病毒感染、肺结核、诺如、水痘等症状,及时诊断治疗,并及时上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
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三网一岗”和各级学生干部、宿舍长信息通报和应急响应机制体制和信息通道,加强对学生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等网络空间的异常信息监管和响应,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处置。
(三)做好重点关注学生帮扶工作。加强对毕业班学生,特别是学业困难、就业困难、考研失利、毕业设计进度缓慢等学生的帮扶;加强对因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矛盾、情感受挫等导致的心理问题学生的关爱;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患基础病史学生的关怀,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克服实际困难。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确保关心帮扶不掉线、不中断。
(四)开展学生社区安全卫生隐患检查工作。各学院要于4月1日-4月3日积极组织学院辅导员、学生干部等,深入学生社区各宿舍、学生公寓自习室、工作室等各类学生学习、活动场所,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解决学生实际问题,做好学生宿舍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提醒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宿舍内严禁酗酒,严禁饲养动物,严禁使用违章和劣质电器及给电动车电瓶充电;宿舍内不存放、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不存放管制刀具及各种有毒、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危险品;不允许带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不允许留宿他人。
(五)严格假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校园稳定安全。
三、做好学生去向、返校数据审核报送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清明节假期学生去向、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并于4月6日晚对学生进行晚点名。清明节假期学生去向、返校统计表,分别于4月2日(周二)下午16时前、4月6日(周六)晚上20时前报学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研工部学生管理科。工作联系人:郝树豪、赵锦涛。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认真贯彻“以生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把学校的各项部署和安排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学工部 研工部 校团委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