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安排,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7年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二、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星期一)放假调休。为了提高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学院要从维护学校稳定的高度,提高安全稳定意识,充分认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思想上不放松、力度上不减小、标准上不降低。要认真落实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针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防控
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讲求工作方法,确保收到实效。节前要排查重点学生,做好重点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开展学生宿舍综合检查,彻底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
三、加强教育,营造安全氛围
1、要求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被骗、被盗、车祸、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2、各学院要对学生住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于已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责令其4月1日前搬回学校住宿,对经辅导员劝说仍不搬回者,除承担在外住宿期间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外,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电话告知其家长学生情况。对于极少数毕业班、特殊情况学生,确因特殊原因必须在校外住宿,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登记表》,经家长陪同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西安工程大学校外住宿安全承诺书》,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在校外住宿。各学院应于4月1日上午11时前将校外住宿情况排查结果报教育管理科。
3、禁止学生以任何形式组织集体外出旅游,强化安全意识教育,确保人身安全。禁止学生以任何形式组织集体外出游玩,若违反规定出现意外,后果由组织者承担责任,同时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严禁学生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外出游玩活动,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严禁学生单独外出游玩。同学结伴外出时要事先向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干部及同宿舍人员说明去向和返回时间,外出期间要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相互照应,注意安全,不要去人群密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对确有外出计划的学生要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外出期间要注意人身安全,不参与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学校。同时教育学生探亲、外出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4、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去向统计。按照学校的放假时间,不得提前离校,确有事情,需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家长同意,辅导员批复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学院在放假期间要认真落实学生探亲、外出等情况,包括出行的目的地和时间。各学院于3月31日(周五)上午10:00前将学生去向统计情况报学生教育管理科。
5、教育学生要注意塑造大学生良好形象,要讲究社会公德,遵守一切公共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酗酒滋事、聚众斗殴、参加各种不正当的活动,扰乱社会秩序。
6、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综合检查。3月30日下午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各学院分别在金花校区(下午16:00)、临潼校区(下午15:50)进行放假前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综合检查,彻底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各学院组织两校区辅导员自查,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抽查。各学院自查工作不能流于形式,严禁学生代查的情况发生。
7、认真落实学生返校工作。4月4日晚上各学院对返校学生点名统计,4月5日上午10:00前各学院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教育管理科。
四、加强值班,保持信息畅通
各学院要严格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全体辅导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请各学院节前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通过召开班会,将安全教育内容传达到每位学生,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