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省教育厅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自查工作,各部门在相关材料准备的基础上,仍需补充以下内容,现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按照统计汇总要求填报辅导员近三年参编著作情况;(发表论文情况已统计)
2、请各学院按照统计汇总要求填报辅导员近三年受表彰及获奖情况,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表彰文件复印件(学校表彰文件可只注明文号);
3、请各学院按照统计汇总要求填报辅导员近三年外出培训情况,并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学生处统一安排的培训可只注明培训项目);
4、各学院自主开展的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可单独报送。
请各学院认真填报相关情况统计表,于本周五(4月8日)上午10:00前上报。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
联系人:徐莹
联系电话:82330089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