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为倡导和鼓励广大学生,特别是鼓励受资助学生积极参与勤工助学活动,更好地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热爱劳动、努力成才的优秀品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学生中传承“高标准、严要求、行动快、工作实、抢困难、送方便”的梦桃精神,营造在勤工助学岗位作表率、当先锋的良好氛围,现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19〕64号)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勤工助学管理推进学生劳动教育的通知》《学生工作办公室勤工助学岗位助理设岗改革方案》有关安排,启动2024年度“梦桃式勤工助学优秀个人”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优名额分配
根据2024年用工单位在岗学生人数确定推荐名额:
1.25人及以上:推荐3名
2.10-24人:推荐2名
3.10人以下:推荐1名
二、评选条件
参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岗时间要求:连续在岗工作满一年(截至2025年3月底),以每月报送的考勤记录为准,无中断或长期缺勤。
2.考勤表现:2024年度月度考勤结果“优秀”次数不低于5次(含5次)。
3.综合表现:
(1)在岗期间积极主动,恪守岗位职责,工作主动性强,服务质量高,受到设岗部门和负责老师的充分肯定;
(2)团结协作,具有合作精神,在勤工助学学生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无违纪记录,正确处理勤工助学活动与学习的关系,学习成绩良好。
三、评选要求及流程
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按照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1.单位推荐:评选结果要在部门、学院范围内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机关单位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于2024年4月5日前将评选结果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视为放弃。
2.学校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材料,联系专家评审,确定拟表彰名单;
3.公示表彰: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各用工单位须严格审核参评资格,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推荐材料需突出“梦桃精神”践行案例,注重事迹典型性;
3.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五、材料报送
1.《202X年度西安工程大学“勤工助学优秀个人”推荐表》,及个人校园生活照一张(JPG格式,2M以上),报送学生资助中心(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2.《202X年度西安工程大学校内勤工助学考核推荐情况统计表》。用工单位根据学生在岗工作表现自行组织考核推荐,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考核推荐情况统计表(样表见附件);
联系人:朱成功 华宁
电子邮箱:3205368107@qq.com
联系电话:029-81369106
附件:
1.202X年度西安工程大学“勤工助学优秀个人”推荐表;
2.202X年度西安工程大学校内勤工助学考核推荐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