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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加强本科生学业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6-09-22 22:25   审核人: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2〕38号)、《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的通知》(整改办〔2023〕1号)和《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加强本科生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西工程大学字〔2025〕26号)等文件精神,巩固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成效,全面深化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挖掘办学潜力,提升办学实力与办学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各学院本科生学业帮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及要求。

一、工作目标

完善学生全程指导与服务体系,加大学业帮扶力度,保障并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机制,以学院为主体实现多层次的携手帮扶。

1. 生生携手。遴选高年级成绩优秀学生与低年级班级中学业困难学生结对子,实行“一对多”帮扶,同时组织班级中优秀学生与学业困难学生的“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帮扶。

2. 师生携手。建立辅导员、班主任、导师与学业困难学生的常态联系制度,做到定期了解学生情况,及时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

3. 家校携手。建立健全家长—学校—学生联动机制,将学业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校表现、学业成绩及时通报家长,形成“家—校—生”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

(二)因人施策,有针对性地提供差异化精准帮扶。

1. 摸清情况,建立档案。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导师,全面掌握学业困难学生情况。要了解其生源地、家庭经济条件、家庭结构、气质类型、行为方式、学习动机、特长爱好等。要逐人建立帮扶档案,实行动态更新,做到情况清、原因明、对策准。

2. 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学院要区分致困原因,一人一策。对学业基础薄弱的,安排课程辅导,帮助补齐短板、跟上学业进度。对学习方法不当的,加强学业指导,帮助改进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缓解经济压力。对心理压力较大的,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帮助调适心态。

3. 跟踪问效,持续跟进。学院要将帮扶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跟踪到人。每学期评估帮扶成效,及时调整帮扶方案。通过持续帮扶,帮助学业困难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增强学习信心、走出学习困境。

(三)营造氛围,以榜样为引领带动全员性的比学赶帮超。

1. 抓好入学教育,夯实适应基础。落实新生入学教育和大一年级“适应性”教育要求,将专业思想教育和学习方法指导纳入培养环节。依托专业负责人、学业导师开展专业认知教育,帮助新生尽早、全面了解所学专业;辅导员、班主任加强学习方法指导,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

2. 办活课外活动,浓厚学术氛围。坚持学工部、校团委统筹指导,各学院具体实施,推动课外活动“学术化”。活动组织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创造意识和能力为宗旨,紧密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减少单纯“娱乐性”活动,增加“学术性”活动,营造良好的课外学术活动氛围。

3. 树好先进榜样,激发赶超动力。完善优秀学生标兵、优良学风示范班等评建机制,优化评选流程,扩大学生参与。健全校院两级选树宣传机制,学校层面负责评建机制设计和统筹评选,学院层面负责推荐把关和典型宣传。通过多途径、多角度展示先进事迹,扩大榜样影响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

三、工作原则

(一)“有标准”原则。

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和班级学风等特点,以学校学业预警等级为基础,自行制定综合性、可操作的学业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认定标准应涵盖学业成绩、学习状态和学习动机等方面,具体指标、分档方式和认定程序由学院结合实际确定。

(二)“有机制”原则。

对学业困难学生要建立建档帮扶和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全面了解学生基本信息、学习动机、个性化特点,帮助学生找准学业困难成因,提出帮扶方案,对症下药。

(三)“有记录”原则。

学院要为学业困难学生建立助力成长记录卡,动态记录帮扶措施及成效。要指导各班级在“一对多”“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帮扶过程中做好帮扶记录。

四、工作要求

学业帮扶工作,是针对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对我校学风建设工作提出的“持续加强学风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更加关注学习困难的学生,加强个性化的指导,提高其学习效果”相关意见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积极响应,重点落实。

(一)关心关注学生,坚持以生为本。

各学院要本着对每一名学生负责的态度,以立德树人、助力学生成长成才为使命,切实关心关注学业困难学生,了解其学业困惑,实施精准帮扶。

(二)弘扬三种精神,健全帮扶体系。

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以姚穆院士为代表的科学家精神、梦桃精神,健全常态化、精细化学业帮扶体系。各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摸清学生学业困难成因,有针对性地强化学业帮扶举措。

(三)明确帮扶责任,逐人落实到位。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辅导员、班主任、导师对各年级、班级学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责任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四)提前谋划布局,筑牢发展基础。

针对新高考改革生源不同考试科目的短板开展帮扶,加强学业预警信息传递和期中研判,对学业预警学生实施全过程帮扶。

(五)自查检查结合,确保帮扶质量。

各学院应在每学期初进行学业困难学生的认定、建档和帮扶计划制定工作,对帮扶工作的实施及成效及时跟踪、自查;每学期末就此项工作实施情况和成效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学工部。学工部将结合各学院自查结果,对学院学业帮扶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帮扶质量。检查结果作为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和师生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西安工程大学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实施意见》(西工程大学字〔2017〕7号)同时废止;此前学校相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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