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学院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成效显著,累计实现贷款金额11800多万元。同时随着工作的持续开展,还款压力突显。为顺利完成今年的还贷工作,根据《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开行陕发[2013]14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力实施对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实困难,缓解学校经费压力具有重要作用。做好毕业学生的贷款回收工作是做好贷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维护贷款发放秩序的重要保证,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的重要前提。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收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贷款回收力度,确保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按时足额回收。
二、积极落实毕业生贷款本息催收的各项工作
对已毕业的学生,各学院要通过电话、信件、网络、学生相互通知等方式,催收本校毕业学生的助学贷款本息;对即将毕业的学生,各学院要组织其在助学贷款系统内按时完成“毕业确认”工作,更新联系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准确。对于为及时完成确认的,学校将采取暂缓办理离校手续等措施;建立毕业生联系档案,方便催收助学贷款。鼓励学生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志愿者活动,在督促毕业学生还本付息的同时,主动帮扶对口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回收贷款本息。
三、进一步做好还款宣传工作
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加强还款宣传工作,通过校园宣传、主题班会、诚信教育等措施,使借款学生及其家长了解还款要求、方法以及未按时还款产生的相关成本、信用风险等,积极推动学生诚信履约、按时还款,并鼓励提前还款。同时以此次贷款本息催收工作为契机,大力提升在校学生按时还款的意识。
四、确保本息催收工作效果
(一)各学院应根据本通知相关要求,立即着手开展贷款本息回收和催收工作,力促2013年12月20日前100%回收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
(二)学生资助中心要与各学院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馈未进行确认和未还款的学生名单,各学院也应将本学院学籍变动等情况及时向资助中心报送。
(三)各学院要将贷款本息回收作为一项贯穿全年的常规性工作,不间断的开展,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毕业后诚实履约,按时还款,实现本项工作良性发展。
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12月11日